2009年7月21日 星期二

愛樂消費者

在音樂的傳遞與分享中,商業機制的存在是不得已的。

作曲家並不為版稅寫作,器樂家並不為門票演奏,同樣地,愛樂者並不因著想消費而花錢取得音樂,雖然這些關係裡流通著金錢,但金錢並不重要,然而,對於現代的音樂家和愛樂者來說,金錢卻變得重要,甚至變成所有一切的核心。

古典音樂從來就不是流行音樂,她一直由整個社會裡最有鑑賞力的一小撮人支撐著。在過去的時代裡,最有鑑賞力的人,通常是最有經濟能力的人,但十九世紀開始,在歐洲,這個狀況便有所改變了。
1948年第一張LP在美國誕生,這個新興的強國在宰制文化上顯得野心勃勃,LP的發明無疑的代表了一種平等精神的實現,古典音樂的階級被打破了,對美國來說,這個階級不僅是抽象的鑑賞能力,更強烈的,是一種經濟上的門檻,而LP的低材料成本與方便大量生產的特性,使古典音樂不再被經濟能力所隔絕,小康之家,人人能登堂入室一窺大雅。
我相信這些工程師、甚至投資的商人,一開始絕對有著讓古典音樂普羅化的豪情壯志,至少這個熱情不會低於可預期的市場回報。這是現今全世界古典唱片市場的初始光景。但這個商業機制於焉成形之時,便是古典音樂死亡的開始。

雖於心不忍,但我不得不說,在今天看來,這個豪舉是徹底失敗的。

當絕大部分人並不具備相應的鑑賞能力,僅因著他們的消費能力就入得古典音樂的寶山,進而成為這個市場中具決定性的多數,整個古典音樂出版,就不得不屈就於品味平庸的大眾,這些人因著自身鑑賞能力的不足而依賴著媒體形塑的專家,利用媒體的是商人,但同時他們又被大眾決定著的市場掐著脖子,看,這是個自己毀滅自己的食物鏈,古典音樂欣賞最終變成一種商業行為,而古典音樂僅是一種商品,甚至僅是賦予商品外觀高貴的裝飾而已。

非常奇特的,在台灣,唱片行被歸類於服務業。服務業的鐵則就是,沒有不是的消費者。台灣的愛樂者並不高明,除了他們身為一個消費者的時候。

在台灣因為惡性競爭而普遍低廉的CD售價中,他們能千百中挑一,質疑廠商定價上的誠信問題。他們寧可因為外國網站強而有力的媒體勢力給予了時尚的包裝與保證而樂於以倍數金額向之購買同樣的商品,同時批評台灣廠商的不成氣候,但他們忘了自己並沒有為這個環境提供多少營養,或許應該說,他們當然知道這個道理,但,因為他們是消費者,這個商業機制裡至高無上、無所不能的神祇,他們能著說跟上帝一樣的話語-我想憐憫誰就憐憫誰,想給誰恩典就給誰恩典。
然而,這些人又崇拜、追隨著音樂會裡的另一尊神明,這尊神明在他的衣食父母前目空一切、倨傲不遜卻換來滿堂彩,是的,如果出錢的人希望被虐待,那希望賺錢的人也只能變成一個施虐者。討好消費的心理,比討好耳朵更重要、也更簡單,不是嗎。

對於今天的古典唱片市場來說,金錢是進入這場遊戲的唯一資格,並且收費相當低廉。於是古典音樂程度的公式如下-與消費金額成正比。結果是,把購買唱片當作一種消費行為、把自己當作消費者的人,買到的,永遠只是商品而已。